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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经历
2007年度中德DAAD精英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9日 13:20    作者: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点击:[]

根据教育部与德国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合作协议,教育部将从全国20所相关大学选派30名奖学金生赴德国有关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后研究,其中博士生15人,博士后15人。按教育部教外司欧(2007)14号文件要求,受教育部委托,我司推荐2名博士生候选人参加遴选,请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教育部与德国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合作协议书,教育部将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从国内有关院校选派奖学金生赴德国有关高校(见附件1)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后研究。我司推荐名额为4名(博士生和博士后各2人)。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本项目优先资助以下专业

1.通信技术与信息科学; 2.农业高新技术;

3.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 4.材料科学与新材料;

5.能源与环境; 6.工程科学;

7.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12-48个月

博士后:6-12个月

(三)选派规模:30名

博士研究生:15名

博士后:15名

三、资助内容

被本项目正式录取人员抵达德国后,DAAD将为其安排2个月的德语培训,并负担培训费用及培训期间员工的生活费。如德方接受院校要求,DAAD还将支付员工注册费及其他费用。录取人员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每人每年的1500欧元的指导费,以及在德语培训结束后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含健康保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家留学基金的资助期限是博士生12个月,博士后研究人员6到12个月。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应符合《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须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雅思5.5分以上或较好的托福成绩等;

(三)符合校方相关学术要求。

五、申请办法

(一)申请方式

1.申请人须于2007年3月2 0日前将申请材料1-13项(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待学校审核后确定推荐人员。确定推荐的人员须于2007年3月23日前,按相关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外方有关专业所需的申请材料。

2.申请人须同时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其中“受理机构”一栏请选“直接上报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apply.csc.edu.cn/。)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研究生院)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回。

(二)申请材料

1)外方申请表(见附件2

2)大学成绩单及英文译文(从本科始,需公证)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英文译文(从本科始,需公证)

4)个人陈述(英文,说明申请原因及对申请专业的认识)

5)个人简历(英文或德文)

6)二封推荐信(英文,至少一封是相关专业教授推荐,有固定格式,见附件3

7)英语成绩单(英语雅思5.5以上,含5.5分)或德语成绩单

8)详细的研究计划及现在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英文)

9)出版物清单(如有可能)

10)与外方指导教师的往来书信复印件或外方邀请函复印件

11)健康证明表(有固定格式,见附件4

12)两张护照照片

13)地址表(见附件5

14)《出国留学申请表》

15)《单位意见推荐表》

以上1-13项材料一式三份(若申请人为医学专业,需一式四份),并请按顺序装订;14和15项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请一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寄送地址如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2号楼A3单元 邮编:100044

电话:010-66413119 传真:010-66410637

所有申请材料不退回。

六、评审与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申请人在学校确定推荐后再交纳评审费。评审费请汇至如下地址,并于2007年3月23日前将回执单复印件同申请材料一并快件寄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中德DAAD精英奖学金项目”和申请人姓名)

教育部及DAAD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本项目实行差额录取,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联系方式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教育部国际司欧洲处

联系人:徐丽莉 倪晓慧

电 话:010-66097309 传 真:010-66093647

电子邮件:gabixulili@sohu.com nixiaohui@moe.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王辉 电话:64673

九、申请及派出程序

2007年3月25日

申请截止(如符合项目要求,请尽早提交申请材料)。

6月初

DAAD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合作双方确认后,申请人将最终获得本项目奖学金。

8月中旬

录取人员赴德国学习。

8月-10月

在德国相关院校进行德语培训。

10月中旬

开始正式学习及研究活动。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材料逐年更新,请登陆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详情。

附件:

1. 可供申请的德方院校列表

2. 外方奖学金申请表

3. 专家推荐信样板

4. 健康证明表

5. 地址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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