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将于1月20至21日在全国各报考点进行。为了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就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要恪守诚信。研究生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考试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质量。参考考生要认真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署的条款要求,诚实守信,文明应考。
二、考生要遵纪守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要自觉遵守教育部制定的《考生守则》、《考场规则》,服从报考点考试方面的安排部署,服从监考教师的考场管理,如有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考试组织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其做出“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各科考试成绩无效、终止该科目考试,各科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违规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替考者要依据文件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在校生可予以开除学籍,在职工作人员,可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考生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被记入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记录将进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诚信数据库,招生考试机构要以附加表的方式向高等学校提供违纪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作为高等院校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生要明辨是非。考试时间在即,社会上不法分子也在利用考生考前紧张焦虑的心理,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假的“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等,希望广大考生本着对自己、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不听信、不购买、不传播、不使用。
四、考生要周密细致。考前、考中要妥善保管进考场的有效证件,防止身份证、准考证丢失或被盗现象发生。考前要认真阅读准考证及报考点规定的考试要求,避免粗心马虎而给自己造成无可挽回的考试失误。考生要特别注意2007年研究生考试入场时间规定,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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